12月29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沁林、副主任范爱国、张春年、刘家育等2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史秀忠,县政府副县长孙晋军,县法院院长史国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林,县政府25个工作部门及县扶贫办等单位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由范爱国主持。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各承诺单位报告承诺公示监督工作重点完成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其进行测评。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反馈报告(书面)、关于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审议意见的反馈报告(书面),作出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和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