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列席单位: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定于3月25日上午11:0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
县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命。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1名领导,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察委员会拟任命人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列席会议。
提交会议的材料须各打印40份于3月22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9日
城区人大来我县参观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机关开展警示
县人大机关集中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