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十五个方面,共204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县级领导3名;
二、原县级领导26名;
三、省、市人大代表14名;
四、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16名;
五、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副院长4名;
六、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3名;
七、县委所属部门负责人19名;
八、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2名;
九、县人大常委会科级干部5名;
十、县人民政府委、办、局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47名;
十一、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及负责人14名;
十二、县人民团体负责人8名;
十三、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队负责人4名;
十四、省、市驻沁单位负责人27名;
十五、部分乡镇原党委书记及县直单位负责人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