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7日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杨林所作的《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服务大局有新作为,维护稳定有新业绩,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新成效,全面实现沁水检察创新发展,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