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姓名:王文太
建议内容:
一、沁水县城是我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乡村广大农民群众买卖交易的重地。农民群众所生产的农产品均想在县城交易,因为县城非农人口居多,是农产品消费的一个重要市场。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县城没有给本县农民留一块或修一块让农民群众销售农产品的地方。目前现状况:
1.虽然修了个梅杏菜市场,除堆了一座大楼交给了批发商,而空闲之地没有。且批发商只引进外地蔬菜转手倒卖。对本县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不理不睬。
2.乡下的种菜大户,水果种植户季节性进城卖菜,卖菜卖果没有一块专用场地。他们开上车四处乱跑,城管队又查又赶,造成农民进城卖菜难、卖果难的无奈局面。
3.各级政府年年号召“一村一品”,但只管喊着让农民种,不管农民买卖难,是该解决的时候了。
4.农民季节性卖菜卖果大多是当天进城,当天返回,又不能在菜市场租用固定地盘,所以只得走大街串小巷,在城管的驱赶之下,受着气卖菜卖果,揪着心四处奔跑。这样,不仅影响市容,也损伤农民的尊严和经济利益。呼吁县政府赶快修建个进城农民的“农贸大广场”。给农民办件好事,办件实事。
二、解决办法
1.县政府能给县城居民修一个水上休闲广场,同样也能给农民修一个水上“农贸大广场”。
2.在县城中心地段,或在梅河、杏河水流中心地段架一个“农贸大广场”,既不能偏西,又不能偏东,选择县城居民集中地段,便于农民的产品交易,而广场属于公益性使用。
3.“农贸广场”建成后,可以一场多用,冬天可作居民休闲、健身。晚上可作停车场使用。春天是农民销售淡季,也可挪作他用。就是到了夏秋之季,让农民胆大地在“广场”叫卖。
4.如果县财政经费有困,可号召民间投资在杏河或梅河中的水流段架设广场,农民入场时,可适当的实行一点收费,不要让农民在县城乱跑,城管队乱赶的混乱局面。
5.县政府既然号召“一村一品”,就要给农产品解决一点销路的困难。沁水农产品种植规模不大,农民的小打小闹也应该给农民留条销路。销路就是县城,县城就必须有“农贸交易大广场”。
6. “农贸广场”一场多用,要比休闲广场更重要,更有意义,农民呼声很高,政府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