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1日在沁水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申中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五个树立”为总要求,以“五新”为总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了沁水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协调发展,为沁水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以保发展为要务,在服务全县大局上有新作为
关注项目建设,拓宽发展视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十七条措施;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破除不合时宜的陈旧观念,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主动深入基层,服务三农发展。结合“下基层、变作风、入民心、惠民生”活动,深入嘉峰镇窦庄村开展帮扶活动,帮助村委谋划发展思路,寻求政策扶持,解决资金困难,增强了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继续推行预约接访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共受理来信来访49件,均做了合理分流、妥善处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5人,为一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9002元,保持了重大敏感时期涉检上访“零记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保稳定为己任,在综治维稳工作上有新举措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捕46件81人,不批捕7人;提起公诉213件271人,不起诉2件3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两抢”和爆炸、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案件,建议法院在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对事关民生民利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从宽处理。完善量刑建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271条,法院采纳265条,采纳率达到98%。
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17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所立案件实现了当年立、当年诉、当年判的目标。自侦工作呈现出五个特点:一是查办大要案势头平稳。立查的10件贪污贿赂案件中有8件为大要案,其中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件,大要案比例为80%。二是涉案金额为历年最高。所查案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4件5人,共挽回经济损失950余万元。三是查办窝案串案效果明显。立查的14件案件全部为窝案串案。四是办案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业务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在工作中打破部门界限,合理配置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五是办案安全进一步巩固。坚持做到案前集中谈话,签署《办案安全预案》和《办案安全责任状》,设立安全督察员,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均在办案区进行,保证了办案安全。
狠抓职务犯罪预防,创优发展环境。召开了全县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会议,与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沁水公路段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深入全县各单位、乡镇和重点工程一线采集人员信息和工程建设信息,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平台;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12次,提高了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和执法规范素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平安沁水建设。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组,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探索建立捕、诉、防一体化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登记造册,不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回访、监督,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三、以保公正为核心,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有新实效
刑事诉讼监督深入开展。向审判机关和侦查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各1份;追诉漏犯1人,追诉漏罪17条,改变侦查机关定性3件。向侦查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14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2人,撤案3件5人;与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召开了联席会议,推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刑罚执行监督稳步进行。继续保持了超期羁押“零记录”,保证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210次,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份,发书面建议10份,与在押人员谈话248次,上法制课36次。
民事行政监督继续加强。立查民行申诉案件49件,向市院提请抗诉7件。法院改判4件。向中国农业银行沁水支行发出165份督促起诉书,督促其及时收回逾期贷款。
四、以保公信为根本,在接受监督上有新增强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人代会期间,院领导带队分赴各代表团征求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了改进检察工作的方向。举办了“阳光检务日”和“开门评检”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实地了解我院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亲和力。
着力加强内部监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将监督延伸至“八小时”以外,做到对干警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由纪检组牵头,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和回访考察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
案件管理改革扎实推进。把强化案件管理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共受理、建档、分流案件283件367人,对18起案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坚持每月对案件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判,服务了领导决策,稳步实现了“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核”的工作目标。
五、以保清廉为底线,在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果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干警参加公祭、瞻仰革命旧址,聆听英模报告会和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坚定了干警的理想信念。选举成立了机关党总支及三个党支部,加大了对党员的教育培养发展力度,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在县委和市院支持下,5名同志充实到了班子中,班子的知识和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班子的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把学习新刑诉法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项考试等方式,积极应对新刑诉法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组织法警开展集中培训,选派年轻干警到检务大厅开展接访锻炼,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坚持科技强检。完成了检察专线网和驻看守所检察室同步录音录像建设,开展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初评工作。新配备了一批办公办案设备,为检务工作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完成了技侦业务综合楼修缮工程,办案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沁水检察工作实现了稳步健康发展。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办理的杨书声等人滥用职权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百件优质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办理的李跃鹏、李耐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审查逮捕案件,被县委授予“争先进位突出贡献奖”,被沁水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文明单位”。在全市考核中,我院业务考核取得第一名,综合考核取得第三名;单项业务考核中,反贪、民行、法警、检察技术四项工作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是自开展考核工作以来,我院取得的最好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手段、措施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诉讼监督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开拓创新精神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人员短缺严重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开展;五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根据县委全委会会议精神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2013年,沁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五个树立”为总要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三晋十强县”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这一思路,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执法为民,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切实肩负起经济发展捍卫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到县委工作总体布局中谋划推进,统筹发挥好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铸造服务品牌,树立服务形象,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工作成效体现在保障民生、维护民利上,全力打造“民生检察”。
切实肩负起社会矛盾化解者的职责使命。完善涉检信访工作制度,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坚持检察长接访、下访和约访制度,倾听民声,体察民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分离机制,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
二、坚持充分履职,维护公平正义,打击犯罪和矛盾化解工作更加坚实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优化治安环境
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始终把打击的锋芒指向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及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保障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贯彻宽严相济,维护和谐稳定。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既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威严和公平正义,又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2、严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净化政务环境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认真贯彻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的要求,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突出查办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坚决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经济发展及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面提升查办案件水平。按照新刑诉法的要求,更加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规范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初查工作,实现工作重心前移,促进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坚决防止和排除非法证据。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办案,综合运用案件剖析、预防建议、基地警示教育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手段,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县委预防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履行职责,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预防工作,促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民政工作、大水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三个专项预防。集中开展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五进”宣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
3、严格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不断改善司法环境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尊严。
刑事诉讼监督方面,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切实把修改后的刑诉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继续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力度,抓好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
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加强对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侵权行为的监督,积极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有效预防和纠正脱管漏管。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结合修改后的民诉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接访和办案人员力量,加强内部协作及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
三、坚持内外制约,强化自身监督,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更加严格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落实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要以开门评检活动为载体,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和结果,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着力整治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冷硬横推、纪律作风漂浮等不良风气,切实树立检察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检务督察,确保检察干警“零违纪、零违法、零上访、零投诉”。
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按照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要求,加强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于新增职能,及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防止随意扩权、随意执法。要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健全案件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职能,增强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的管理、监督、预警意识。
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统筹保障各项检察工作更加到位
抓班子带队伍,构建廉洁从检长效机制。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坚持从严治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防止检察权滥用。要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
抓培养激活力,提升干警能力素养。结合人员短缺现状,调整充实检察干警队伍,并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养使用,分层分类开展综合素能、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培训,着力提升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维护公平正义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坚持文化育检,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抓科技强应用,向信息化要战斗力。要加快完善侦查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侦查工作从封闭式办案向开放、透明条件下办案转变,从传统人力型向综合应用情报信息、科技手段转变,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要加快检察专线网应用平台系统建设,完成网络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确保检察信息网络安全,做好与全国检察业务软件的对接工作,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
抓服务强保障,夯实创新发展根基。继续加大信息化设备、警用装备的投入,为检察工作奠定硬件基础。要完善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好现有装备设施作用,积极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期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检务保障总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三晋十强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