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席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之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就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沁水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7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县政府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进一步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报告的2016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7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 %,比上年增长6.1 %,加上级补助收入5617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200万元、结余及调入资金8462万元,收入总计1969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487万元,加上解支出10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万元,支出总计196945万元,与收入总计持平,实现收支平衡。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9302万元,完成预算的124%,下降61%,加上级补助收入137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00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993万元,收入总计16669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1380万元,完成预算的115.6%,下降58.6%,调出资金5289万元,支出总计16669万元。收支平衡,无结余。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73万元,完成预算的52.2%,增长165.1%;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00万元,完成预算的45%,增长151%,加调出资金573万元,支出总计4173万元,收支平衡,无结余。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0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4%,下降1.8%;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82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增长16.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8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3482万元。
审查认为,我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决议,贯彻实施预算法,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压力较大,支出刚性进一步增强,财政平衡难度越来越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待提高;预算支出进度缓慢,尤其是一些重点工程前期准备不充分,影响了全县财政支出执行到位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预算执行管理仍需加强等。这些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县政府提出的2017年县本级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280万元,增长1%,加上级补助收入26830万元、调入资金31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万元,收入总计1483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357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8.7%,上解支出5万元,支出总计148362万元。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00万元,下降18.3%,加上级补助收入502万元,减调出资金31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力为500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5002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0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0617万元,增长74.9%。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440万元,增长76.4%。本年收支结余131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6659万元。
审查认为,县政府提出的2017年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原则,充分体现“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要求,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上看,预算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沁水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沁水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预算草案。
三、为全面完成2017年预算,切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大力涵养税源,增强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加大财政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培植财源,夯实税基,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加强非税收入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要强化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考核机制,严格按照支出预算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资金结余结转,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和有效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继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预算经代表大会批准后,财政部门要及时批复各部门的预算,使预算安排资金及时发挥效果。二是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预算支出情况的绩效评价,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事项的绩效评价,构建多层次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预算资金。三是要注重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财政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执行,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强化预算执行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监督,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进改革、规范管理和反腐倡廉等方面的作用。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突破口,严格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深化审计结果利用,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实效,促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举借政府债务,严控在债务限额之外形成新的隐性政府债务,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完善政府债务统计体系,真实、准确掌握和反映全县政府债务情况。加强政府性债务审计监督,从严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将政府债务余额管控在限额之内,建立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