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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决定
2017-06-02 16:35:11 来源: 作者: 【

2017年3月25日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来,全县上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确定了由八大攻坚小组牵头负责的二十个专项行动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上下齐心协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推进扶贫开发,助力脱贫攻坚,特作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向全党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面对全面小康与脱贫攻坚的双重任务,县委高度重视,提出了“一个统领、三五支撑”工作思路,作出了“2017年摘掉贫困帽、2018年整体脱贫”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作为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目标,人大要积极围绕中心,聚焦脱贫攻坚,依法履行职权,推动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我县率先实现整体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聚焦任务集聚力量,努力形成各部门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县政府要严格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挂图作战、压实责任、突出精准、聚焦项目、工作到户、创新机制,全力以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努力做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要把产业带动扶贫作为重要途径,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要把易地搬迁扶贫作为重要补充,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把生态补偿扶贫作为双赢之策,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生态就业;要把发展教育扶贫作为治本之计,确保贫困人口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具备就业创业能力,切断贫困代际传递;要把科技扶贫作为重要手段,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要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关键因素,增强贫困村的发展活力;要把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为基本防线,加大重点人群救助力度,用社会保障兜住失去劳动能力人口的基本生活;要把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的重要内容,实现农民富、农业强、农村美;要把企业参与扶贫作为重要手段,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企双赢。各帮扶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关于驻村帮扶的各项安排部署,把开展驻村帮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帮扶措施,制定帮扶办法,开展结对帮扶,帮助贫困村(户)脱贫。法治部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用法治手段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找准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宣传帮扶工作和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凝聚全社会奋力攻坚的正能量。

三、激发内生动力,做到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通过健全完善脱贫长效机制,发展产业脱贫项目,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精神贫困的问题。扶贫先扶志。扶贫方式重在由“输血”向“造血”转变,通过制定、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政策和培育可持续增收的产业项目,进一步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提振精神状态,增强自主脱贫的信心和勇气,逐步实现由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扶贫必扶智。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当下,脱贫攻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在脱贫攻坚的进程中,要重点从职业教育、农技推广、拓宽信息渠道等方面入手,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致富能力,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四、发挥代表模范作用,助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在脱贫攻坚进入攻坚拔寨的当下,各代表小组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广泛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为脱贫攻坚精准发力。领导干部代表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当好表率,帮助所包贫困村制定规划、跑项目、引资金,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项目扶贫上多下功夫;普通干部代表要主动开展结对帮扶,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在扶贫措施落实、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上多下力气;企业家代表要主动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资金、物资、就业岗位等支持,在产业扶贫上多想办法;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要为贫困户传播科学种养技术,增强贫困户的致富本领,在技术扶贫上多献力量;农民代表要在发展特色农业、创办合作社方面发挥积极引领作用,在共同致富上多动脑筋。

五、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人大常委会将把脱贫攻坚纳入年度重点监督内容,坚持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两手抓”,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工作报告、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跟踪监督。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脱贫攻坚作为调研视察的主要内容,由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委室负责实施,对脱贫攻坚的政策落实、帮扶措施和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查,了解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题,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把脉问诊、建言献策,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大会期间涉及脱贫攻坚方面的代表意见、建议,常委会将进行重点督办,推动脱贫攻坚落到实处;要对脱贫攻坚完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把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确保“2017年摘掉贫困帽、2018年整体脱贫”的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Tags:水县第 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 关于 推进 全县 脱贫 攻坚 工作 决定 责任编辑: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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