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沁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交通政策调控、道路设施建设、交通秩序管理及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全县交通状况有了明显好转,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会议指出: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人、车、路的矛盾仍很突出,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公共交通功能滞后,停车泊位严重不足,乱停乱放仍很突出;交通法制意识淡薄,科学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交通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全县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体制和机制。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权责统一、综合治理”的原则,理顺全县交通管理体制,促进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调沟通、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大县城交通规划力度,在城市建设规划设计中要做好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促进城市交通建设与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尽快制定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办法,加大对现有公交系统的管理,建设方便、快捷、安全的公共交通系统。尽快规范公交停靠站点,缩短公交班次间隔时间,方便群众出行。
三、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制定和完善建筑物与停车位配套的标准和办法。多渠道、多形式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网点、宾馆酒店等,必须按标准规划建设足够数量的停车场。要挖掘和利用现有各类停车场功能,商场、酒店、机关、单位停车场严禁改变用途,完善基础设施。发挥树理广场公共停车场的作用,促进停车泊位循环使用。对乱停乱放行为要严管重罚,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停车行为。
四、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对重点复杂路段交通的疏导、控制和整治,严格纠正和处罚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尤其要加强交通高峰期重点路口的控制,确保交通安全通畅有序。继续推进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和纠正酒后驾车、出租车随意停靠掉头的现象,强化管理措施,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五、加强交通管理队伍建设。重视解决交通管理警力不足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交警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积极改善交通管理装备设施条件,加快推进科技强警。
六、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高效的交通环境。
以上意见,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逐项加以落实,并于2013年3月底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