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姓名:王强
建议内容:
县法院在执行村级债务纠纷时,不问上级部门配套资金是多少,不问村级款项来源、是否专项款、是否容易引起村级稳定等,经常是首先冻结村级账目后划拨欠款。这样做的后果是:一极易造成国家的粮食直补、土地补偿等专项惠民款落不到实处,农民得不到实惠;二极易造成村级的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致使村级工作瘫痪;三极易引起村级不稳定,造成大面积集体上访,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建议:县法院在执行村级债务纠纷时,一是不要轻易冻结村级账目;二是要弄清村级账目款项来源,保证老百姓的个人款项得到发放,让国家的惠民资金落到实处;三是确实不得已要冻结账目,也要优先保证村级日常水电、办公等各项工作能够开展;四是积极搭建平台协商化解村级债务纠纷,进而构建村民服气、村干部点赞、村级稳定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