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姓名:李俊
建议内容:
(案由)
目前,我县共有精神病人790人,其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5人。今年以来,我县土沃乡、胡底乡先后发生了两起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均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此外,在龙港镇乐乐幼儿园、部分公共场所共发生了4起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滋事案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这些案(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管理中,存在着职责不清、管控缺位、合力不强、机制不全等突出问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规范。
(案据)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由于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极易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具有侵害对象不确定、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等特征。如不切实规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工作,一方面将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治安稳定,广大群众缺乏安全感;另一方面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受害人不能获得较为合理的经济赔偿,可能引发上访滋事等问题。
(方案)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卫计部门在全面摸排掌握精神病人特别是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底数的基础上,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与民政、公安等相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二是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县卫计部门要将精神疾病患者日常随访、用药及康复指导纳入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管理,指定县乡医疗机构对精神病患者进行诊断,建立个人巡诊、发药医疗档案。
三是加大民政救助力度。县民政部门要对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救助;对享受低保救助后生活仍非常困难的重度精神病人,给予政策支持,加大救助力度。
四是规范日常监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辖区内精神病患者的排查登记、危险评估、日常监管等工作,逐一建档立卡,实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做好重性患者、高风险患者的登记报告、入户随访、动态监测和应急预警等工作,防止其肇事肇祸。